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4)一中刑终字第3107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朱仁普,网名“祈祷至爱”,男,22岁(1982年8月26日出生),壮族,出生地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初中文化,无业,暂住陕西省西安市甜水井小区2-5-19(户籍所在地: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市场街95号202)。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4年2月11日被羁押,同年3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仁普犯盗窃罪一案,于二00四年八月五日作出(2004)海法刑初字第1434号刑事判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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