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2004)矿刑初字第4号 公诉机关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海祥,男,1961年1月19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井陉矿区中王舍村人,现住本村,原任石家庄市耐火材料厂厂长,现在井陉矿区北沟煤矿待岗。2003年7月19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1日被逮捕,现押于井陉矿区看守所。 被告人薛润生,男,1958年2月5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原籍井陉县北正乡中乐村,现住石家庄市东三庄村六号楼四单元601室,原为石家庄市耐火材料厂业务员,现为个体推销员。1989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井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03年7月16日因本案被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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